项目简介
“金融科技产品认证”是为了贯彻国务院《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8〕3号)精神,更好满足金融行业发展与监管需要,持续强化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安全管理,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文推行的国推认证制度。
2024年4月30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关于发布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目录(第三批)和认证规则的公告》(2024年第15号),正式建立人民币现金机具产品认证制度,以进一步健全阻截假币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。
自2024年5月1日起,人民币现金机具产品认证制度开始实施。本项制度涵盖16种具有人民币纸币或硬币真伪鉴别功能的产品,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《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》(GB 40560)对产品鉴别假币的时间、速度、漏识率和误识率等技术指标进行评价;同时对生产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全方位检查,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和产品一致性管控,提升产品人民币真伪鉴别性能,服务人民币现金机具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认证依据
一、认证依据
GB 40560-2021 《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》
二、认证实施规则
认证范围
人民币现金机具产品认证涵盖16种具有人民币纸币或硬币真伪鉴别功能的产品,金融机构使用的产品如点验钞机、自动存取款一体机、辅助鉴定设备、纸币清分机、硬币清分机和纸硬币兑换一体机等,以及鉴别仪、自动售货机、自动售票机等社会大众使用的产品,均包含在认证产品范围之内。
认证指南
一、认证模式
型式试验+初始工厂检查+获证后监督
二、认证基本环节
1、认证申请及受理
2、型式试验
3、文件审查
4、初始工厂检查
5、认证决定
6、获证后监督
三、认证程序
认证委托方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,认证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确认合格后向检测机构(由认证委托方自主从指定检测机构名单中选取)安排型式试验任务。检测机构应依据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型式试验,完成后向认证机构提交型式试验报告。随后,认证机构针对型式试验报告及其他技术材料、管理体系材料进行文件审查,并组织实施工厂检查。认证机构对型式试验、文件审查、工厂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,向评价合格的申请方颁发认证证书。证书有效期内,由认证机构组织对获证产品进行定期的证后监督。
四、认证收费
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制订,货币单位为人民币。其中涉及的主要项目包括:
1、认证服务费:主要为在初次认证、再认证、变更认证领域或认证范围等过程中产生的评价费用,它由具体项目所需的评价人日数决定。
- 人日数是指认证评价所需的工作天数,即评价人员人数×工作天数。1人日按照一个完整的正常工作时间计算,通常为8小时。
- 认证人日数与评价范围内的有效人数、评价类型(初审、监督、再认证、特殊评价等)、评价方式、业务范围类型和场所数量与类型等因素相关。人日数包括文件评审、评价准备、现场评价和最终评价报告等时间。
2、检验检测费:适用时,包括外部检验检测机构收取的费用,租赁或使用有关检验检测设备费用。
合作检测机构
获证名录